“1月24日淩晨去世的,肇事者已經跑了,留下12萬元的醫療費……”1月26日上午,電話另一端,長沙市雨花區跳馬鄉的劉先生滿心悲傷。自一個月前,71歲的伯父被撞傷以來,家裏人都被這場突如其來的悲劇徹底攪亂了生活。
交通肇事引出的監管問題
2018年12月25日晚11時左右,71歲的劉大爺從熟悉的鄉間道路往家趕,一輛疾駛而過的共用汽車從後面將其撞到,頭部、腰部被重創,後被送進長沙市中心醫院搶救。
“肇事者是一個航空職業院校的三年級學生,駕駛一輛‘華夏出行’共用汽車,車速超過60碼。他説,當時對面來車開著雪亮的大燈,導致他沒有看清前面的老人。”劉先生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這位大學生説自己沒錢交治療費。經與“華夏出行”共用汽車負責人交涉,對方聯繫了保險公司先付了4萬元醫藥費。
等他們去學校找肇事學生時,卻被告知,該生已經辦理了離校手續,回老家了。而隨後“華夏出行”長沙門店也關門落鎖,人去樓空。
憤怒的劉先生一家人聘請律師準備起訴肇事者和共用汽車公司,並在2019年長沙兩會期間,向一些人大代表反映共用汽車的監管問題。
“這不是我了解到的第一起悲劇。”長沙市人大代表陳樹稱。
2018年7月8日晚,長沙周女士在過斑馬線時,一輛途經此處的共用汽車將其刮倒。事故造成周女士身上多處受傷,但肇事司機已不見蹤影。
“多虧熱心人把她抬到路邊,否則很可能發生二次傷害。”周女士丈夫竇先生説,當時肇事車輛停了一下,目擊者發現是一輛共用汽車,並且記下了車牌資訊。報警後,交警部門鎖定了駕駛人李某。
李某的解釋是,自己並非逃逸。當晚駕車時視線不好,經過事發路口後,他發現共用汽車左側的反光鏡歪了,以為是與其他車輛會車時發生了剮蹭,一直到次日交警聯繫自己時,他才明白髮生了這樣一起交通事故。
就賠償問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李某説,他按照共用汽車企業的要求,撥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並拍下周女士的病歷給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保險公司説最多就是賠幾百元。”而竇先生認為,妻子無法正常工作,身體多處受傷,自己還要前後跑交警隊,3萬元的賠償要求並不多。
共用汽車頗受青年人喜愛
據了解,從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摩拜、攜程等共用汽車紛紛上線。以長沙市為例,近年上線運營的就有先導快線、位位用車、首汽Gonfun、理想出行等多家共用汽車分時租賃企業。
共用汽車是一種類似共用單車的隨借隨還的漫遊分時網路租車方式,下載App或用第三方軟體掃碼即可取車,且多為純電動車。相比滴滴打車、傳統租車,它擁有獨特的優勢,頗受青年人的喜愛。
記者查詢了在長沙上線的10多家共用汽車公司的資訊,發現採用芝麻信用和交押金用車幾乎各佔一半,大部分採用“公里數+時間”來計費。折算下來,大約相當於同里程計程車和滴滴快車費用的六七成,明顯具有價格上的優勢;加上便捷、新潮,共用汽車已然成為出行界的一股新潮流。
家住長沙市岳麓區桐梓坡附近的陳彬稱,自己在一家軟體公司上班,有照無車的他自去年夏天接觸了共用汽車後便上了癮,“掃碼下載APP,完成註冊,幾分鐘就可成為有車族了。我手機裏有好幾個不同品牌的共用汽車APP。”他説,同事裏也有幾個共用汽車的“粉絲”,大家圖省錢,“新註冊一次有時能免費租用幾次,比開自己的車划得來。”
共用汽車之風不僅在長沙刮得正勁,在全國範圍也如火如荼。入局者不僅有初創企業,更不乏車企巨頭及網際網路大鱷。
據公開報道,目前已推出或計劃有共用汽車項目的車企就有大眾、戴姆勒、寶馬、本田、日産、上汽、北汽、吉利等企業。而除了車企,美團、滴滴、摩拜等一些網際網路巨頭也爭相進入共用汽車。
融資方面,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公佈的數據顯示,2017年共用汽車共獲得融資764.59億元,成為共用經濟領域獲投金額最高的行業。2018年上半年就有8家共用汽車公司獲得9筆融資。
低門檻的隱患
“便捷與低價是共用汽車的優勢,但這種低門檻的方便用車模式也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陳樹指出,共用汽車用戶即駕駛員駕駛技能相對較低,因為目前多個共用汽車平臺登記、註冊、使用的門檻較低,使得不少剛考取駕駛證或已考駕駛證多年未實際開車的駕駛員用共用汽車來練手,甚至很多用戶是沒有固定經濟收入的學生。此外,共用汽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常常在責任劃分及追責、賠償、善後等方面面臨難題。
陳樹説,去年9月,他在長沙楓林路旁的某高校停車坪附近,看到有一個停車區域,有兩個車位的寬度,但一位大學生開著共用汽車就是停不進去,來回倒了幾次車,還撞倒了停車坪旁的兩部電動單車。
2019年1月,他多次到長沙市河西幾個高校附近了解共用汽車的分佈和使用情況,發現某985大學旁的商業街,停車坪裏一共50台車中,共用汽車高達27輛。而在桃子湖文化創意園裏,共用汽車也超過了半數。“顯然,這些車的使用者中,學生和剛入職不久的年輕人居多。”陳樹説,前述的案例中反映出,部分急於搶佔市場的車企並沒有在管理、保險理賠等方面做好準備,受害者不單是被撞傷的車或行人,有時候共用汽車的駕駛員一樣遭遇理賠難題。
2018年,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長沙市民劉先生租用一輛共用電動汽車行駛中,追尾他人車輛並致人受傷。被交警判定承擔全部責任的劉先生馬上聯繫了汽車租賃公司。該公司員工聯繫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拍了事故照片,跟傷者家屬溝通後,讓劉先生先墊付醫藥費用,並説明,不超過1萬元的醫療費用會全額報銷。
傷者出院後,經交警部門調解,劉先生一次性支付6000多元了結此事。劉先生帶著相關票據和事故結案證明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卻告訴劉先生,因汽車租賃公司在該保險公司購買的保險還未生效,不予報銷,讓劉先生自行找汽車租賃公司協商。而汽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則在微信中天天以各種理由搪塞,劉先生找到該公司後,公司又“踢起了皮球”——要劉先生找公司其他部門處理,卻不告知其他部門的辦公地址。
無奈之下,劉先生只能訴諸法院。
押金難退
據了解,共用汽車消費者所交的保證金(押金)難以退還問題也常引發關注。
在今年長沙市兩會上提交的一份《關于引導共用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中,陳樹質疑一些汽車租賃公司的誠信與經營能力。
他指出,作為湖南首個共用汽車品牌,“位位用車”共用汽車2017年上半年起在瀏陽經開區等地投放。用戶需要在網上申請提交個人相關資訊資料並一次性交800元的保證金方可租賃汽車。然而,2018年7月~8月“位位用車”撤出時,瀏陽經開區、洞陽鎮這邊的不少用戶在網上申請退還保證金800元,雖然提交申請符合退還條件,但保證金卻遲遲沒有退還,因租賃手續都在網際網路上操作,用戶想退還保證金無門,找到社區求助,但找不到“位位用車”企業的相關責任人。部分消費者繳納的800元押金無法拿回。
記者了解到,經營“位位用車”共用汽車的是湖南省步客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位位用車新能源汽車運營有限公司,這兩個公司均在高新區註冊,在長沙麓谷資訊港的同一間辦公室內辦公。
該公司向工商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公司于2017年2月上線,是湖南省內第一家共用汽車平臺。運營車輛超過600台,員工人數超過70人,2017年的平臺業務量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實際上,位位用車早在2018年5月就被爆押金難退。該公司在微信公眾號承諾,會退還用戶押金。
據悉,2018年1月開始,長沙市高新工商分局就陸續接到對“位位用車”拖延或者不退租車押金(每人800元)的500多起投訴。後在工商等部門的積極督促下,公司方處理了400多起投訴,但仍有110起未處理。
陳樹表示,去年9月,“位位用車”在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息説用原價1548元的品牌酒抵消費者的保證金,但有用戶反映在網上提交相關申請後,幾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結果。
“一旦公司經營異常,用戶權益又如何保障?”陳樹建議,監管部門應確立網際網路車輛租賃運營企業準入機制,充分調研評估企業運營能力;引導共用汽車企業提高用戶使用門檻,如通過實際或模擬駕駛考核驗證用戶實際駕駛經驗和技能,根據駕駛小時數設定不同的操作許可權,審核用戶應對交通事故賠償風險的經濟承擔能力等。同時,審核和督促共用汽車企業通過加大保險額度等市場方式,確保交通事故受損者得到適當的賠償。對於消費者交納的保證金(或部分)在一定時間內可存放或託管于第三方權威機構,讓企業和用戶既有約束也有保障。記者 洪克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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